社會保險經辦服務是社會保險體系的“最后一公里”,在服務人民群眾、落實民生政策、推動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近日,社保經辦領域首部行政法規——《社會保險經辦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公布,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社保經辦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精細化邁上新臺階。
9月4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醫療保障局、司法部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介紹了《條例》有關情況,并就人民群眾關心的如何維護社?;鸢踩?、怎樣擴大社保覆蓋面等熱點問題進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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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問題與人民群眾利益相關,“安全”是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底線要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在會上介紹,為防范社會保險基金跑冒滴漏,《條例》從健全完善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管理、明確用人單位和個人責任三方面做出規定。
首先,在健全完善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方面,《條例》規定,“對涉嫌喪失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后繼續享受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調查核實。經調查確認不符合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的,停止發放待遇?!薄皞€人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退回;難以一次性退回的,可以簽訂還款協議分期退回,也可以從其后續享受的社會保險待遇或者個人賬戶余額中抵扣?!?/p>
其次,在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管理方面,《條例》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等內部控制制度,規范基金賬戶管理和會計核算,加強社會保險登記和待遇享受等情況核查處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第三,在明確用人單位和個人責任方面,《條例》要求個人出現國家規定的停止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情形,用人單位、待遇享受人員或者其親屬應當自相關情形發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便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時掌握待遇領取人的狀況,及時核實并停發待遇。
聚焦靈活就業人員社保難題
就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指出,要落實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戶籍限制,組織尚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在工傷保險方面,積極推進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加快職業人群工傷保險制度全覆蓋的步伐。
據了解,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從去年7月1日啟動實施,第一批試點企業包括曹操出行、美團、餓了么、達達、閃送、貨拉拉、快狗打車7家平臺企業,在全國7個省市開展。試點一年多來,制度運行總體平穩。截至今年7月底,7家平臺企業在7個省市已覆蓋615萬人,相關人員的職業傷害保障權益都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結合《條例》的貫徹實施,該負責人介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從今年起將組織開展“社保服務進萬家”活動,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維護自身社會保險合法權益的意識。
打造“15分鐘醫保服務圈”
如何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為群眾提供更便捷、更優質、更高效的經辦服務呢?國家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醫保局將采取三方面措施。
首先,將進一步完善醫保政務服務清單。前期,國家醫保局制定了醫保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統一了28項醫保常用業務的服務標準,實現了辦事環節和辦結時限的規范統一。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持續深化醫保服務標準化、規范化,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清單和操作規范,推進辦事環節精簡和流程再造,積極推進實現醫保服務“同城通辦”。
其次,在全面推進醫保經辦數字化轉型方面,《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務,可以通過政府網站、移動終端、自助終端等渠道辦理。國家醫保局將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推進醫保經辦全流程數字化服務,加快推進醫保服務“網上辦”“掌上辦”,變“群眾跑腿”為“數據跑路”,提升醫保政務服務事項線上可辦率。
第三,《條例》規定應當強化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能力,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國家醫保局將加快推進基層服務網絡建設,持續推動服務下沉,打造“15分鐘醫保服務圈”,積極將醫保信息查詢、異地就醫備案等高頻服務事項下放至鄉鎮(街道)甚至是村(社區)來辦理,方便群眾“身邊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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